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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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填报统计2010年科研信息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2010年全国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安排,为顺利完成我校2010年度科研信息统计工作,进而落实相关奖励措施,请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填报2010年度科研信息
1.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科研处“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2010年1月1日至12月底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科研成果、获得立项的课题(要填写课题组成员及工作量)获奖情况以及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填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2月15日16:40将关闭“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以便处理相关数据。
2.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填报的科研成果是学校对其进行考核、奖励和专业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成果,如无正当理由,事后在应用时一律不予认可,请各单位提醒本部门人员即时填报自己的成果。
3.请教师、科研人员核实自己的基本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本单位的科研秘书联系。
4.相关注意事项:
l 为了避免重复填报,如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人员,则由其填写该项目的全部相关信息;合作的著作、论文由排名最前的我校人员负责填写全部相关信息;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也需要填写,不能空缺。
l  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课题在审核时不予认可。
l  对已确定在12月底前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但目前尚无原件的,也可填报,待拿到成果原件后应及时交科研秘书或科研处审核。
l  被SCISSCIA&HCIEI等国际检索收录的论文和被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请在审核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交各部门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留存复印件存档。
二、审核本单位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填报的成果信息
为保证我校科研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院(系、部)科研秘书应切实负起责任,一定要 对照成果原件逐项 进行认真审核,注意留存复印件,没有科研秘书的单位将成果原件报至科研处审核。审核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12月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应于下学期初审核完毕)。届时科研处将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科研组织奖励的依据之一。
三、上报本单位2010年学术交流情况
1.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应认真填报本单位2010年1月1日至12月底举办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情况。
2.层次高、影响大的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除在网上填写较为详细的会议情况介绍外,还须向科研处提供至少3张有会标的数码照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iyan_bjft@163.com)。
四、本年度各单位上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需要上报的材料:
l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l  《学术交流明晰表》及汇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前者要电子版后者需纸质版)
l  国际经济研究院、WTO研究院、国际商学院(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基地)需提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
2.截止时间:2011年1月10日
科研处信息管理办公室:诚信楼901,电话:3008
科研处办公室:诚信楼907,电话:2320、2008
                                                                                                            科研处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