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学生工作 首页» 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

1991年9月教务处制订
2000年9月教务处修订
2003年9月教务处修订
2004年9月教务处修订
2005年10月教务处修订
2006年11月教务处修订
2010年10月教务处修订
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本管理办法除指明对毕业设计有特殊要求外,有关毕业论文的要求均适用于毕业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为加强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选题
(一)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学生所在学院于第七学期初(第7周)公布并由学生选定,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拟与所学专业有关的题目,经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后确定。
(二)毕业论文题目应与所修读专业有密切关系,应以研究、解决现实问题为主,应能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
(三)学生选题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申请表》,报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在所指导学生完成开题申请表后,应适时召开开题报告会,组织学生就所选题目进行交流、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学生的选题。
(四)毕业论文原则上为一人一题,如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同一选题,须由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自己所承担部分的研究工作。
(五)开题申请表一经批准,学生不得随意改变论文题目。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改变。
二、 撰写
(一)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应查阅、研究写作论文所必须的文献资料,在正文中形成独立章节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是指在学生在毕业论文研究课题或研究题目确定后,通过搜集、整理、阅读国内外相关学术文献资料,就与该课题或题目直接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学术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动态、最新进展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综合分析后所做的简要评述。
2.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所评述的学术文献必须与学生所撰写论文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对可能影响所撰写论文主要论点、政策建议或反驳依据等主要学术结论的相关文献及其主要论断做出清晰、准确、流畅的说明。文献综述的字数应为800—1000字。
3.学生必须翻译两篇与选题直接相关的外语文献,外语文献应为专业论文或论文核心部分,译文汉字总字数不得少于2500字。
(二)学生对所研究的论题应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独立见解。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楚,文字简练、通顺。
(三)论文写作应符合有关学术规范。
1.写作体例应按相关专业学术论文体例撰写,原则上应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基本规范》为准,因专业性质不同学院有特殊要求的,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学院要求执行。
2.用中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以6000至8000字为宜;用外文撰写的论文参照上述标准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规范。
3.每篇论文应有约300字的内容提要,提要均应采用中、外文书写,列出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个。
4.论文正文必须有注释,正文后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所引用数据、图表、观点等资料均应来自正式出版物或经指导教师认可的内部资料、网络资料。无论引用何种资料,均须清晰说明资料来源。
(四)毕业设计除必须提交书面设计成果或软件外,还必须完成设计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设计目标、所使用的技术标准、数据、工艺流程、设计成果或软件的主要功能、应用价值等内容。设计说明书以能说明情况为准,具体要求由学院制订。
(五)毕业论文引用他人实验数据、调研资料、论点、结论以及其他学术研究成果或获得他人帮助,必须详细注明。
(六)毕业论文定稿后,要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纸张规格和行文格式打印并装帧。
(七)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12周,毕业设计时间为14周。
三、 指导
(一)指导教师资格
    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聘职、在所指导课题研究领域的相关专业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关心学生、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是教师的教学任务之一,具有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拒绝学院安排的指导毕业论文工作。
(二)指导教师职责
1. 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规格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研究能力在所指导课题的专业范围内提供一定数量的论文题目或具有研究价值的问题。
2. 接受学生撰写论文的申请,确定学生的选题,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检索方式和检索途径,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批准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3. 介绍有关参考资料或获取资料的主要手段,对学生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审阅学生的文献综述和外语文献译文。
4. 帮助学生深化对所研究课题意义的理解,推荐、介绍研究方法,在研究范围、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写作方法及撰写规范等重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5. 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6. 审阅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7. 对论文写出评语,给出评定成绩,决定是否同意论文参加答辩。
8. 根据学院要求,配合学院有关负责人对毕业论文进行评估、归档。
9. 教师在指导工作中,既要认真帮助、指导学生,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防止包办代替。要鼓励学生勇于探讨和钻研问题,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指导人数
非语言专业,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语言专业(包括用外文写作论文的非语言专业),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四、 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为正式注册在校学习的学生;
2. 向所在学院提出撰写论文的申请,申请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 毕业学期前一个学期结束时基本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个教学环节。
(二)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应完成以下事项:
1. 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向所在学院提出撰写论文的申请;
2. 主动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
3. 进行文献资料的收集,开展调研活动;
4. 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开题报告和论文大纲;
5. 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文献综述;
6. 学生应独立翻译两篇与选题直接相关的外语专业文献;
7. 撰写文献综述并按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修改论文;
8. 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所依据的主要文献资料的检索方式等信息;
9. 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
10.毕业论文为学生、教师、学校的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 
教师、学校有署名权;
11.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前应签署和《毕业论文(设计)版权使用授权书》。
五、 诚信原则
指导教师在指导论文过程中应该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倡导诚实守信。
(一)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前应签署《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书》。
(二)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应认真研究所关注的问题,坚守学术诚信原则,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尊重指导教师的工作,对指导教师给予的指导和他人成果的启示应在“志谢”中予以体现。
(三)学生在论文中出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其申请学位的资格,视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和对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延期答辩、不予答辩、开除学籍等处分。
(四)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所提交的毕业论文必须是独立选题,内容不得重复,否则以毕业论文作弊论。
六、 成绩评定与答辩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照以下标准:
1.优秀:选题难易适当,具有现实意义,见解新颖,体现出作者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了解所研究领域相关课题的学术发展动态,掌握并熟练运用文献资料,系统阐述论题,论证方法科学,论断逻辑性较强,论据可靠,结论有说服力;行文严谨,文字通顺、流畅,体例符合学术规范。
2.良好:选题合理,表现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得当,对文献资料的运用较为充分,阐述论题比较全面,论据比较充分,结论有据。文章层次分明、文字表达清楚,体例规范。
3.中等:选题基本合理,作者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论述基本清楚,文献资料的运用比较合理,观点较明确;文字表达尚通顺,体例规范。
4.及格:选题基本合理,作者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观点较明确,论述不够充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达一般,体例大体规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及格:观点不明确;论证方法明显有误;文不对题、文理不通;体例不规范;抄袭他人文字字数超过论文总字数的10%;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二)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参照以下标准:
1. 优秀:设计目的明确,设计方案或研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所设计产品或软件达到预期目标,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设计报告行文简洁,表达清晰、准确,体例规范。
2. 良好:设计目的明确,设计方案或研究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有实验环节,所设计产品或软件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设计报告表达清晰,体例规范。
3. 中等:设计目的明确,设计方案可行,设计方法基本合理,有实验环节,所设计产品或软件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可以实现;设计报告文字通顺,体例规范。
4. 及格:设计目标比较明确,设计方案基本合理,所设计产品或软件具备设计目标所确定的主要功能;设计报告行文较通顺,体例较规范。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及格:设计目标不明确;设计方案不合理;未实现预期目标;设计报告行文逻辑混乱,表达不清楚;体例不规范;伪造数据或调研材料;剽窃他人成果。
(三)论文答辩
1. 经论文指导教师同意提交答辩小组的论文,在参加答辩前须经指导教师以外的论文评阅教师评阅,并给出初步成绩评定。成绩评定不合格及未完成文献综述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2. 学生原则上必须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方可取得论文成绩和相应学分。
3. 答辩的组织由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每个答辩(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组成。
4. 每位学生答辩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少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学生向答辩(评审)小组报告毕业论文的简要情况,不少于15分钟;学生回答教师提问,不少于15分钟。
(四)成绩评定方式
毕业论文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即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30%;论文最终成绩由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意见确定。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均应从选题、资料搜集与运用、论点、论述依据、论证方法、结论以及写作规范等方面对论文进行评定,其中指导教师在成绩评定和评语中还应适当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
2.论文评阅教师应由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指派,其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质量做出评判。论文评阅教师的工作独立进行,直接对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任何人不得影响其对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3.答辩小组应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价和所给出的成绩,结合学生答辩时的实际表现对其毕业论文的质量做出综合评估,评定论文答辩成绩。
4.论文答辩成绩与论文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所给出的成绩等级差异较大时,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裁定。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裁定的成绩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评定成绩。
(五)论文指导委员会应对本学院全部具有参加答辩资格的论文的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总体评估,统一评价标准,评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学院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率(优秀论文数与提交论文数之比)不应超过学院提交毕业论文人数的15%,良好控制在50%之内。
(六)毕业论文成绩为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允许在一年之内申请第二次答辩;毕业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及格者学校补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标准的学生,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可授予学位。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学校不再接受其答辩申请,不补发毕业证书。
(七)第二次答辩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七、 组织与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组织管理工作采用以学院为管理主体、学校为监控主体的管理模式。
(一)教务处负责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写作规范的制订、工作计划的下达、主要工作程序的安排和对学院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公示,负责全校本科论文完成质量的评估、汇总上报和制订改进措施。
(二)学院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负责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论文答辩(评审)小组的组建,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细则的制订,负责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和确定、评阅教师的选派,负责毕业论文选题、论文规范特殊要求的确定,中期检查,组织论文答辩,论文成绩审核,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和评选,本学院论文完成质量评估、总结上报,毕业论文存档,论文摘要上网等相关工作。
    学院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3-5名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聘职的教师组成;学院本科论文答辩(评审)小组由3-5名讲师以上(含讲师)聘职的教师组成。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答辩(评审)小组成员可以部分重合。
(三)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获得者和其指导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四)对于有抄袭、剽窃行为的论文作者,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学习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毕业资格,直至开除学籍。
(五)毕业论文各学院负责存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由学校档案室或图书馆永久存档。
八、 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第七学期开学初,教务处下达毕业论文总体安排和基本要求。
(二)各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展第一阶段工作。
1. 接受本学院学生和其他学院双学位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
2. 落实教学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安排指导教师。
3. 公布论文研究课题范围和部分论文题目。
4. 将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名单、每位教师所指导学生名单和公布信息的方式等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5.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安排开始选题,最迟在第七学期期中完成选题;第八学期初(第二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展第二阶段工作。
1. 督促指导教师不定期对学生论文撰写进行指导,以便学生按期完成。
2. 选派评阅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
3. 审核答辩资格,对全部提交答辩的论文进行综合质量评估。
4. 组织答辩小组,最迟在第八学期第9周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5. 评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范围包括所有申请在本学院参加答辩的论文。
6. 第十五周前完成论文装订、存档工作,对本学院本届学生毕业论文组织工作、学生论文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填写有关报表,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在论文答辩结束后组织对全校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抽样审查。
(六)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将获奖论文交有关部门存档。
(七)教务处对全校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总结。
九、 教师教学工作量
在保证论文指导质量的前提下,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评阅毕业论文、参与论文答辩均计入教学工作量,同时,学校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教学工作量和经费补助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学工作量的认定、统计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有关学院应制订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论文指导质量。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