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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本科生跨学院(直属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信息学院本科生跨学院(直属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2007年5月28日院务会讨论通过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好地体现社会需要和个人理想、志趣一致的精神,鼓励学生向其所擅长的专业发展,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允许本科生跨学院(直属系)转专业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体现有利于社会需要、为国家服务的基本精神。
2.体现尊重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精神。
3.遵循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的学校审批制原则。
4.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以学业考核为主,兼顾其他方面的考核。
 
二.       基本条件
 
1.学生转专业应当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允许本科生跨学院(直属系)转专业的规定》和教务处的相关要求,同时符合拟转入(转出)学院(直属系)当年公布的接收(转出)条件。
2.良好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本专业学生前三学期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中,名列前茅,能够进入学校规定的相关比例。
4.无不及格科目(含任选,辅修,双学位),二年级学生修满六十学分。
5.经学院确认提出转出申请的学生除具备以上1-4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拟转入专业方面确有特长,已获得拟转入专业辅修或双学位资格。
(2)经学校确认为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生源学生。
6.经学院确认提出转入申请的学生除具备以上1-4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本专业确有特长,已获得本专业辅修或双学位资格。
(2)选修或已修微积分(一)、微积分(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已修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
7.提出转出申请的学生应得到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直属系)领导同意接收。
8.提出转入申请的学生应得到原所在学院(直属系)两名本科指导教师推荐和学院(直属系)领导核准。
 
三.       申报程序
 
1.根据学校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根据申请转出学生所有已修课程的专业学习成绩(必修,限选)或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择优推荐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3.拟转出学生名单的确定按照学校下达我院转专业名额数1:1.2的比例报院务会议讨论,按学校下达我院转专业名额实际数确定上报拟转出学生名单。
4.接收拟转入学生申请时,在申报转入学生总人数不足我院应接收学生人数限额时,直接对学生进行测试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在申报人数多于我院应接收学生人数限额时,公布统一的已修课程成绩分数线,对达到分数线要求的学生进行测试,然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5. 拟转专业(含转出、转入)学生名单经过院务会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 将通过公示的拟转专业(含转出、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四.       附则
 
1.  本办法经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学校批准。
2.  本办法如果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前提。
3.  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不适用此 办法。
4.  试读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5.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信息学院。
6.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学院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