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本科生教学 首页» 本科生教学» 管理制度

信息学院专业认知实习管理办法

信息学院专业认知实习管理办法
(试行)
    认知实习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属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之一。
一、专业认知实习目的
    认知实习是学生通过参观、考察、咨询、听讲等方式了解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现实社会中的意义、价值、环境和实际运行等情况,增强对专业的感性认识。
学生通过咨询和听讲座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通过参观和考察可以培养学生专业兴趣,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生对本专业课程学习的信心。
 
二、专业认知实习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认知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认知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认知实习工作。
    组长:  主管教学副院长     黄健青
    副组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志娟
    院长助理    赵星秋
    组员:1、三年级学生辅导员        叶潇舟
          2、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学秘书  吴梅梅
          3、2008、2009级学生由信管、电商系各选派一名专业教师,做为认知实习指导教师。2010级由班主任担任认知实习指导教师。
 
三、实习方式
    1、集体实习: 可采取学院统一安排实习或教师课堂安排实习2种方式。学院安排指在学生学习的第5学期组织一天的集中实习;教师课堂组织实习则是由专业课教师根据课程学习需求,集中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2、分散实习:以学生个人为单位,在学院实习基地完成认知实习项目。
    3、出国实习: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实习或学生个人出国实习。
 
四、实习认定
    认知实习共1学分,需要进行30学时的实习,可通过下列步骤获得认定:
    1、集体实习:学院组织实习由学院集中认定;课堂组织实习:由任课教师提出认知实习方案,经学院审批通过后,自行或学院组织对学生实习进行认定。
    2、分散实习:参加学院实习基地的认知实习项目30学时,由实习基地认定。
    3、出国实习: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出国学习或实习,可认定为认知实习;学生个人出国实习,应事先提交认知实习申请,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完成实习并提交实习总结,由学院进行认定。
 
五、认知实习时间安排
    1、集体实习:
    实习时间:安排三年级学生在第5学期的第5周至第15周内集中进行,包括信管专业和电商专业学生,可采取讲座加参观或2次参观的方式。
    讲座安排:讲座内容由各系主任确定;讲座嘉宾由学院负责外联的院长助理赵星秋老师联系确定。
    参观安排:由院长助理赵星秋老师联系,原则上在北京市范围,交通费提前两周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审批,由学校支出。讲座及参观的学生组织工作由大三学生辅导员负责。
    2、课堂组织实习:
    实习时间:学生在第五个学期前完成实习,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学后第3周内提出,学院协助解决交通等事宜。
    3、分散实习:
    实习时间:学生在第六学期5月1日前完成实习。
    地点:实习基地
    4、出国实习:
    实习时间:学生在第六学期5月1日前完成。
 
六、实习要求
    1、对学生要求
      a、按学院规定和要求完成认知实习。
      b、服从学院、实习基地或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按时提交实习总结。
    2、对认知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a、做好准备,认真负责,严格学生考核。
      b、在组织讲座和参观过程中,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c、对讲座和参观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并在集中实习后的第二周交给教学秘书。
    3、对教学秘书的要求:
      a、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b、对认知实习的学生成绩进行汇总,并于5月30日之前上报学生认知实习汇总表。
      c、对整个认知实习情况总结,并与5月30日之前上交学校。
      d、对认知实习的基础材料整理存档。基础资料包括:实习安排、实习学生名单、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总结等。
 
七、本办法适用范围
    2008级(含)之后信息学院各专业本科学生。
 
    上述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院认知实习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学院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