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本科生:
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期末考试课程办理缓考将采取网上申办方式受理,有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l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请假缓考证明,并登录新系统网上提交缓考课程(操作见附件)。因病请假须有校医诊断证明,因其它特殊原因须有相应事由证明。
l 学院受理申请经核实后将处理意见在网上提交,同时将学生请假证明汇总及时报送学校教务处。
l 教务处接到学院提交的学生缓考处理意见和请假证明后在网上进行审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l 特别说明:遇紧急情况无法在考试前递交缓考申请,应在考前先向学院报告备案,事后补办缓考申请。凡考试结束后递交的申请缓考无效。
学生网上办理流程操作截图见附件;
学院网上审理流程和要求请到教务处领取。
教务处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