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如有报三分之一缺课的老师,请于11月13日(周四)前将教学记录表交到教学办公室,并告知缺课学生姓名、学号、所缺课时数。
附教务处有关通知内容:
要求各位任课教师核对所授课程课堂的学生名单,对无故缺课学时达到学校统计时的1/3或学期总学时的1/4的学生(统计时间为第10周即11月7日前),教师应取消其评估及考试资格,并将名单附本学期考勤记录(教学记录表)报教务处处理。
查询方法:进入系统-->教师专区——>教学记录表。
另,如存在明显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客观、公正评估的因素,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教学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将相关说明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