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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度第2学期 研究生培养工作环节提示

各研究生:

 

为使广大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及其他事宜,现将本学期的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注册

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注册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周五);地点为各学院办公室。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本学院安排进行注册,但最长不可超过开学后两周。未缴纳学费者应先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诚信楼807)开具缴费单据,并到财务处缴清学费后,再办理注册手续。系统显示“未注册”的研究生将不能进行选课、查看成绩、制定培养计划等环节。

研究生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因病、因事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请假所有在校生(含延期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期注册。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纪律与考勤

研究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其它教学环节以及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应当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五周(含五周)以下应当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3. 学籍异动办理

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和复学),应先填写《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因病、因伤休学的需附校医院证明材料,复学时附校医院审核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恢复健康的证明),并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不能登陆系统,待复学的研究生按期办理复学手续后再进行注册、选课等其他操作。

4. 关于个人信息变更

研究生因特殊情况而变更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的,需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以免影响正常的毕业生电子注册。

二、学期教学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为十六个教学周(含节假日),期末考试周为第十七、十八周。除MBA、MPAcc、MPA教学相关事宜由所属学院负责外,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及期末考核等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1.上课时间

研究生正式开课时间为:2月24日;后九周课程开课时间为:4月21日

前8周课程结课时间为:4月14日—4月18日(校历第八周);后8周和全学期课程结课时间为:6月9日—6月13日(校历第十六周)。

2.考试时间

前8周课程考核时间为:4月21日—4月25日(校历第九周);后8周和全学期课程考核时间为:6月16日—6月27日(校历第十七、十八周)。

三、信息化教学管理

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信息将在学校信息平台及“研究生教学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pyb.uibe.edu.cn)发布,请广大研究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平台”页面上登陆“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或查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下载相关表格。

此外,研究生应定期登录BB教学辅助平台,网址为http://bb.uibe.edu.cn

四、课表及选课管理

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查询全校研究生课程的开课情况及课程表,并根据课表进行本学期课程选课与改选。所有专业的研究生(除MBA、MPA、MPAcc的高年级学生外)均由本人在系统中进行选课,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的不得参加课程考试。

1. 查询个人课表

进入“我的课表”项下查询个人课表。鉴于上学期末公布课表后,部分课程仍有调课情况,请研究生以网上查询的最新课表为准。另应注意各节次对应的授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教室上课。由于学校资源有限,部分课程的安排影响到个别同学的已选课程,请相关同学根据课表进行课程改选。

部分涉及分班的课程(如高级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及MTI专业课)由研究生院统一根据整体选课情况及教室容量、师资等教学资源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不予调整。如确有冲突情况,请与培养办联系。

2. 查询开课情况

鉴于选课人数不足、教师生病或出国等师资原因,部分已选课程本学期将不予开课,即在课表中不显示。相关同学可进入“公共信息查询”中的“查询开课情况”项下核对相应课程开课情况(状态显示为“停开”)。

3. 查询未选课程上课时间

进入“选课系统”中的“开课查询”项下查询本院或其他学院的开课课表。注意本专业方向培养计划中的部分课程非本院开设,需根据课程代码在培养方案编码规则中查询开课学院。

4. 选课及重修

系统选课功能开放时间为:2月21日——3月7日12:00,注意在补退选操作之前应先进行个人培养计划调整。课程重修按选课步骤进行,系统将自动识别。研究生私自放弃所选课程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凡未正常选课而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5. 下学期选课

下学期课程的选课时间初步定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要求和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及成绩管理

1. 成绩查询与异议办理

研究生应自行登陆系统,进入“查看课程成绩”查询上学期成绩。目前仍有部分任课教师尚未登陆成绩,显示为“未提交”。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填写《研究生成绩变更申请反馈表》,于开学后两周内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本学期办理成绩异议截止时间为3月7日。

2. 办理学分转换

研究生出国学习需要办理学分转换的,应在出国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明确拟修读课程及替代课程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转入学分不得超过本人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三分之一。

研究生回国后,应提供由对方学校主管教学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课程教学大纲,经承担相关课程的教研室、学系主任测试确认,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备案,该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

3.关于课程考核

研究生同一课程旷课累计达到八课时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

未获批准,研究生同一学期内由于其它原因(除旷课外)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4. 办理缓考

因病(必须附有校医院证明)或因事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提前填写《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被批准缓考的研究生,应当随下一年级的同一课程安排参加考试,并在考试前两周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相关手续。

5. 毕业资格审核与成绩单出具

2014届毕业生单科成绩收集与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在开学前三周内进行,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在3月中旬统一提供研究生答辩用成绩单及毕业留存成绩单,每人一式四份。研究生的学位课达到70分以上、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并且总平均积点在2.3以上(含2.3),才有资格申请硕、博士学位。相关成绩折算标准及积点计算办法参见《研究生手册》中的《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此外,需研究生院出具个人成绩单的,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刷校园E卡办理。日常成绩单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3:30-16:30、每周四上午8:30-11:30。

六、教学质量评估

学期网上评教结果已经统计完毕,待期末成绩全部公布后,研究生院将向各学院提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利于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我校教师职称评定、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本学期课程的网上评教时间初步定于6月上旬进行,请广大研究生本着对学校、教师负责的态度,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

七、博士综合考核

2012级博士综合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初步定于5月中下旬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学术论文发表两方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硕博连读选拔

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培养对象为2013级研究生,各学院不接受跨专业报考。具体申请条件与选拔方式请查阅《研究生手册》中《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5月后公布各学院的选拔考试方案,由学院并组织报名工作。笔试时间安排在学期末进行。请有意愿的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并关注培养办的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64496802(日常教务、学籍管理,综合教务系统维护)

          64496045(BB系统维护、旧系统成绩单出具、联合培养)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2月21